2023年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6篇【优秀范文】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近日,上海法官邹碧华先进事迹经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热烈,我们既为有这样一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法官而自豪,同时也为他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6篇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1

近日,上海法官邹碧华先进事迹经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热烈,我们既为有这样一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法官而自豪,同时也为他的英年早逝而痛惜。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我们要身体力行,以干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告慰英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伟大“中国梦”助力。

注重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就是党风,作风就是效率,作风就是战斗力。邹碧华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加班加点是常态,“5+2”、“白加黑”,不分白天晚上,不分平时周末,精力非常旺盛,“我不累”,是他的口头禪。邹碧华在法院工作26年来,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即使身居庙堂之高,每次院长接待日后,仍仔细研究每起案件的卷宗,并跟踪关心案件的解决结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帮帮他们。”这是邹碧华用真心真情换来的百姓好口碑。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做到底气足、腰桿硬、能服众,以过硬作风树正气、祛歪风,彻底根除“四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工作,赢得民心。

注重创新开展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邹碧华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前,曾在长寧区法院工作过4年。他在担任长寧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到上海市高院任职后,推行了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上海司法改革前无古人,领全国之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坚持深入实际,勇于实践,学会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科学发展,在实践中自我提高。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开阔眼界, 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好工作。

注重培养担当精神。敢于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上海市高院推行的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涉及法院干警“穿上法袍”还是“脱下法袍”的切身利益,更是众人瞩目。如果按照职务等“一刀切”,无疑是操作简单又不得罪人的办法,邹碧华为了“一定要把最优秀的法官配置在办案第一线,给我们的未来留出空间”,选择背著“黑锅”前行,顶著“骂名”跋涉,坚决反对迁就照顾。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只为在人间点亮正义之灯。“桥的价值在于承载,人的价值在于担当”。当前,我国正值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实现“中国梦”的前进道路上充满了荆棘和挫折,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要把担当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大胆开拓创新,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共产党员是先锋模范,从焦裕禄、孔繁森、王彦生、李林森,到邹碧华……,我们一次又一次感动于共产党员的崇高无私,感动于党的好干部的敬业奉献,让我们化感动为力量,用更加自觉的服务,更加严格的自律,更加主动的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2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属于后者。我们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是要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好干部,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作为党员干部,都要有他身上体现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邹碧华是行业的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面对新形势,邹碧华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考题。

邹碧华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他充分体现了“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3

近日,我通过上网观看视频、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邹碧华先进事迹深入了解和学习,他爱岗敬业、敢于创新、关爱他人的精神触动了我的心灵,在感动的同时,觉自己要学的还很多。

一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不知疲惫、忘我工作,经常是“5加2”、“白加黑”,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践行从优秀到卓越的工作理念。

作为一名普通的街道工作者,虽然平凡,但是我要像邹碧华一样有一颗为爱岗敬业的真心,要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不计较得失,以做好日常事务为落脚点,不能因为岗位平凡而得过且过混日子,而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街道建设和发展,为社区居民生活幸福作出贡献。

二是要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邹碧华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我认为邹碧华身上体现出强烈的创新精神,我要像邹碧华那样孜孜不倦的学习,开阔自己的知识面,这样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现在我主要负责处理应急、安全、防灾减灾工作,专业性很强,因此更需进行系统学习,灵活运用,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提高沟通技巧、组织能力,更好地开展应急、安全、防灾减灾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

三是要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邹碧华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他就是这样的人,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世界上最难打开的是人心,最容易敞开的也是人心,真爱暖心”。作为党员,我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的事儿放在心上。今后,我要积极参加在职党员“双报到”、“微梦想,微服务”、生活便民等各类志愿服务,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好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带动身边人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邹碧华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敬业精神和博爱品德却愈加伟岸,高山仰止,历久弥新。他的光辉事迹将被一代代传诵,精神和品德将被一代代传承下去,永远激励我们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4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走了,可华夏大地回响着他厚厚实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

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凡接触过邹碧华的人都听到过,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也都听到了……如今,一浪高过一浪的追念里,更声声回荡着这句生命誓言!

上海的夜空不会忘记邹碧华办公室经常亮着的灯光;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深深地明白不仅要率先、带领好自己的团队,更重要的是要肩负起时代先驱者的使命,所以他有做不完的工作。众所周知,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攻坚期,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如何引领、支撑司法改革,如何在新技术云涌的时代与时俱进……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做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好学、善用———才能改变世界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履新适时、知难创新的开拓性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法院管理,以及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等方方面面。

邹碧华是杰出的,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璀璨耀眼!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邹碧华曾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科学的思维方式武装头脑,也需要现代化的办案手段和智能化辅助工具。”他还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为了这些目标,邹碧华日日夜夜为之努力着、奋斗着。

还在长宁法院当院长时,作为一名正牌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邹碧华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现代化法院院长,首先要学会运用信息化思维,并以信息化促进管理可视化,从而以信息化的综合运用引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邹碧华常说:“信息化的大趋势,云计算、大数据、可视化技术已扑面而来,深深改变着我们身处的时代。作为一名现代法官,不懂得应用信息化手段办案是落伍的,作为大都市的法院,不开发或没有能力应用最新科技服务进行审判实践,将无法与世界接轨。”怎么办?不懂就学!这是邹碧华一贯的人生和事业态度。那以后,他如饥似渴抓紧点滴时间学习最新信息技术。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记得有次出差到北京,因天气原因飞机晚点5个多小时,其他同志都带着焦虑和不耐烦的心情,或聊天或打牌喝茶消磨时间。可邹碧华却有滋有味地阅读着有关互联网的书。由于聚精会神,后来航班起飞时他还差点误了登机。还有,邹碧华的“快学”捷径就是虚心向各方面专家请教。这里有交大和IT公司的大数据领域专家,有华为公司云计算技术能人,以及电信公司IT智能化方面的主管等;他潜心学习、认真研讨,并常常与上海高院信息处的同志一起切磋、商讨到深夜……

学以致用,在邹碧华身上体现的得淋漓尽致,他还常常现学现用。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软件时,他专心研究大数据技术和案例,同时请来通信运营商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医院电子病历大数据分析专家,以及银行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等来高院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要求信息处的相关同志一起参加学习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开发干警“一键通”办公软件时,他率领大家细心研讨出一整套广受欢迎的可视化技术方案;搞三年规划预算时,更提出了“专门研究云技术构架与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的大构想。因为好学、善学,邹碧华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和领导。

每次兄弟法院来学习交流信息化工作,他都当作是向别人学习的机会,总会精心准备好PPT内容,小到每一张图表都会亲自设计。他能将管理学理论与法院信息化建设完美融合并充分展现出来,他对法院信息化的深刻体会和独特见解总是赢得来宾们热烈掌声,称赞声不绝于耳,最常听到的评价是“叹为观止”、“依靠信息化手段对审判业务管理精细化到如此地步实在是让人折服”,“这真的踩到了管理的要害上,是真正的信息化对审判业务的管理”。经常有来宾在他演讲结束后,悄悄地问:你们邹院长是学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吧?当得知他是法学出身,是一名法学博士的时候,提问者惊讶的表情溢于言表。除了自己学习,他特别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还抽出专门时间给信息处同志培训,指导大家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开展信息化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层次与水平。

创新、完美———才能改变世界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地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并通过12368短信主动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推送53个重要节点信息。他还亲自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目标是一致的。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5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 2021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21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篇6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邹碧华同志担任法官22年来,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勤勉敬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伟大实践,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勇于承担责任,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情怀。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邹碧华同志始终充满激情。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不知疲惫。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邹碧华同志爱好学习,博览群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业著作、论文,受到法律界的高度评价。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学苦练,勇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办成,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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